近日,为严格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综合版权收益,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全体会员共同制定签署《关于影片进入点播影院、点播院线发行窗口期的公约》。

窗口期为影片在电影院线首轮上映档期的 2 倍(即:若一部影片在电影院线首轮上映档期为 1.5 个月,点播影院、院线的窗口期为 1.5 × 2=3 个月;若一部影片不上电影院线,档期视为 0 月,点播影院、院线的窗口期为 0 × 2=0 月,就可以直接进入点播影院、院线)。
电影院线的首轮上映档期由电影版权方决定。
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全体会员将本公约相关内容纳入与合作方签订的业务合同。
对于违反本公约的会员单位,由行业协会进行通报,并按行业协会章程进行处理。
邀请行业相关业务其他机构和人员加入本公约。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公约的实施进行监督。
本公约自 4 月 16 日公布之日起生效。
(转自:中国电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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